6.甲公司生产优质大米,并为其大米的包装袋注册了“飘香”商标。甲公司委托乙生产了一万个包装袋,但乙偷偷生产了两万个,其中的一万个交付给了甲公司,剩下的一万个包装袋卖给了知情的丙。丙用这一万个包装袋装入自己农场生产的大米,并和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不知情的戊饭店以市场价格从丁处购买了该批大米。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乙对甲公司构成侵权
B 丙对甲公司构成侵权
C 丁对甲公司构成侵权
D 戊饭店不知情,但仍需停止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商标侵权的认定。
A选项,乙偷偷生产“飘香”标识的行为符合“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商标法》第57条第4项),其行为构成侵权。A选项正确,不当选。
B选项,丙是大米生产商,其行为符合“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商标法》第57条第1项),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B选项正确,不当选。
C选项,丁是该批侵权大米的销售者,根据《商标法》第57条第3项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法》第60、64条进一步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可知,只要销售侵权商品,即使可以证明合法来源,仍构成侵权,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正确,不当选。
D选项,戊饭店仅有“购买”行为,没有擅自制造、使用、销售该批注册商标,也不是该批侵权大米的制造者、销售者、仓储运输者,其购买行为不构成侵权。D选项错误,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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