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张男自购房屋一套,向王女求婚时承诺:若双方结婚,即为王女“加名”双方婚后张男立即履行承诺,将该房屋登记至双方名下。但三个月后,张男发现王女系职业骗婚人,自己是其第6任丈夫,遂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该房屋归属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5年回忆版真
题)
A、双方的婚姻可撤销
B、张男可请求撤销为王女“加名”的行为
C、双方的婚姻无效
D、法院可判决该房屋归张男所有
答案:BD
本题综合考查效力有瑕疵的婚姻和夫妻之间的赠与合同
A项考查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二:(1)胁迫;(2)重大疾病婚前未告知(《民法典》第1052、1053条)。本题中,虽然王女系职业骗婚人,但并非重大疾病婚前未告知的欺诈。因此,双方的婚姻合法有效而非可撤销,张男可以通过离婚的途径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故A项错误,不当选。
C项考查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三:(1)重婚;(2)未达法定婚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3)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的(《民法典》第1051条)。本题中,张男和王女并不存在无效婚姻的
情形。因此,双方的婚姻合法有效而非无效。故C项错误,不当选
BD项考查夫妻之间的赠与合同。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改名”)或双方名下(“加名”),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本题中,王女系职业骗婚人,双方婚姻关系仅存续3个月且张男并无重大过错。因此,张男可以请求撤销为王女的“加名”行为,法院依法应当判决房屋归张男所有。故BD项说法正确,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