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观察】巨野县执法局公车悍然闯红灯交警不能以恶小而不罚
文/落魄书生-王中银
知名网友-收酒瓶拣破烂( 2016-11-17 14:02)在大众网菏泽论坛发帖《巨野城管车辆闯红灯》(http://bbs.dzwww.com/thread-54935162-1-1.html)。贴文指控巨野县城管局有一辆尾号为008的白色130型货车,在11月17日上午8时26分,在巨野县英雄广场十字路口悍然闯红灯,惊扰不菲路人,群众议论纷纷,紧急避让。不少网友认为巨野县城管此行为给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抹黑,是不当行为。该贴文最大的缺点是没有及时拍摄下现场图片,尽管巨野县交警可以核实当时的摄像头,核实网友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不过一张直观的图片,胜似千言万语。假如该网友反映属实,恳请巨野县公安局交警部门针对此案例秉公执法,处罚到位;假如该网友涉嫌虚构事实,对执法部门进行陷害,也恳请对该网友进行惩戒。
无论私家车或公车,闯红灯一般罚款100元,对那些无牌照车辆除罚款外还需对违法车辆进行暂扣。现在巨野县城主道路灯如此明快,很多车开远光灯造成不菲安全隐患,乱世用重典,尤其是对公务车辆明知故犯闯红灯,更应该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2000元、第三次4000元,由司机个人缴纳。希望,巨野县交警规范执法,对闯红灯公车,被媒体舆论曝光的执行到位。普通市民,需要看得见、摸的着的城市幸福感,现在无视交通信号,汽车、电轿横冲直撞,电车、行人随意穿行,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共安全和城市形象,尤其是城管无牌车辆,暗含“中国式特权车”,一旦证据坐实,更应该重罚,治病救人、惩前毖后。
目前,巨野已经进入“汽车时代”,私家车暴增,严管交通已经不是交警一厢情愿的职责,已经成为全体巨野市民、包括巨野县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的共识。巨野县城管局有关同志悍然挑衅交通规则底线,不处理无法平息民愤;否则一旦闯红灯诱发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这个政治责任,任何人都无法承担。恳请,巨野县公安局交警队有关领导重视群众呼声,严管交通,对冬季新年来临各类交通乱象,严查到底,这是民意也是群众对改进社会管理的呼声,不能优柔寡断、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巨野是个熟人社会,小县城,不过现在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大都市才出现的城市病,在巨野提前出现,巨野县城管某些同志无视社会良俗公序悍然故意闯红灯明知故犯令人气愤。
希望,巨野县地方政府核心领导王昌华书记、菏泽市城市管理局王桂荣局长、巨野县城管局丁伟同志关注贵局城管闯红灯事件。本来巨野文化生活和大城市比就不好,连个大学都没有,县城政治、经济、文化资源有限,产业解构单一,公众为了办事方便、就医求学都会第一时间找关系,尤其是城管,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治理任务越来越重,越来越复杂,城管处理很多琐碎事,也容易得罪社会摊贩和底层群众,很多违法和合情的边缘事情需要城管“格磨”,公众在尊重城管的同时,也需要城管有关同志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不是临时工都不能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临时工也代表单位和政府形象,知法犯法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现在巨野县城老城区规划滞后,很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无法有效供给,城市管理难度很大,市民休闲娱乐空间狭窄,相比较大城市,县城的城管面对更复杂的基层情况。临时工乱闯红灯,也暴露了某些城管素质不高的现实。整治乱闯红灯有民意与舆论基础,恳请巨野县交警队尽快行动,帮助巨野县城管树立规则意识。常言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城管的车辆不安牌、乱闯红灯,这明显是给执法局领导脸上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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