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项:甲省高级法院有权将案件由A市中级法院指定给B市中级法院管辖,但这里指定的是“审判管辖”,而非“立案、侦查管辖”,对于立案、侦查来说,该副市长的受贿案仍应当由甲省A市检察院立案、侦查,A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后,可以将案件移送甲省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B市检察院决定起诉的,可以向甲省B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A项错误。
B项:在我国,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甲省检察院可指定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是,检察院却不能领导法院,检察院和法院是并列的分管起诉和审判的司法机关,因此,甲省检察院无权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B项错误。
C项:由于我国检察系统是上命下从的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管理体制,最高检察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有权直接指定B市检察院立案侦查。C项正确。
D项:《高法解释》第20条规定:“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同意移送决定书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对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自诉案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可见,如甲省高级法院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A市中级法院应将案卷材料移退回A市检察院,由A市检察院移送B市检察院,再由B市检察院向B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A市中级法院不可以将案卷材料直接移送B市中级法院。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