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一)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四)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除前款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参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管辖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其中,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也可以由其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因此根据本法条第四款规定,应当向县政府复议,A项说法不对。
B项: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10条: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由此可知,本题中公司作为申请人是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B项说法正确。
C项: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2条: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由此可知,C项表述正确。
D项:如果县食药局的决定属于新《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五类情形(如当场处罚、自然资源确权、不作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等),则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起诉。本题中的情况不属于需要复议前置的情况,D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项。